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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平台一期采购公告
日期:2024-08-2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平台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2.9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连云港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平台一期项目依托政务云部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发执法办案模块、流程编排模块、权限配置模块、基础数据模块、双公示系统、相关业务模块、大数据展示系统、用户管理模块、数据统计模块、舆情监控系统、电子文书管理系统、数据中心、移动执法等13个子模块及系统,并配套视频会议、网络安全等硬件设备。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平台开发及部署,实现基本功能后,进行初验;初验后10个月内按照初验结论,进行完善提高,实现全部功能后,进行终验;终验通过后,提供2年售后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9月5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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