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采油一厂油田注汽锅炉合规使用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已由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资金来源为成本费用,目前该项目相关资料齐全,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工作量暂定对采油一厂8台注汽锅炉进行全面检验,补齐相关资料、办理使用登记证,同时提供定期检验报告,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2服务内容:本次招标工作量暂定对采油一厂8台注汽锅炉进行全面检验,补齐相关资料、办理使用登记证,同时提供定期检验报告,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3预算金额:107.27万元(不含税)
2.4服务地点: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所辖区域。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
2.7最高投标限价:13.4万元/台(不含税)。
2.8、标段(标包)划分:否 标段划分量: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本次招标应满足的要求如下: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以评标委员会在天眼查核查所有投标单位关联信息为准)。
2.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含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或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具有GJ2、GD2及以上检验核准项目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必须具备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特种设备备案表单、检验检测评价证明并具备补办使用登记能力,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注册用户,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出具检验报告。
2.3、设备及人员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21年至今)有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配备承压类高检师1名、承压类检验师不少于3人,检验员不少于3人(需提供本单位注册证书、社保证明)等。
2.4、质量安全要求: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5、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项注汽锅炉合规使用安全隐患治理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合同、结算资料等)。
2.6、财务要求: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2.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9、2021年 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2.10、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19日10时00分之前递交成功。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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