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鹰骏一号煤矿富水弱胶结围岩井筒冻结关键技术及高强混凝土材料研究(第一阶段)科研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TCLT-
3、项目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4、项目概况:鹰骏一号煤矿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交界处,属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管辖。本项目为新建工程,建设规模600万吨/年。
5、招标内容:鹰骏一号煤矿井筒冻结方案复核与优化研究、井筒冻结信息化施工技术与冻结壁形成特性预测预报、富水软岩外壁冻结压力及水压工程实测、高性能混凝土材料配比设计、实验;完成科研项目预期目标和科研成果,形成科研项目相关报告、论文及发明专利。
6、服务期限:按内蒙古维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实施科研项目,分阶段提交研究成果,并完成课题论文、专利申请(取得受理通知书)等工作,进行项目结题验收。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分标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投标人要求具有对招标项目有承包和服务能力的高校、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备煤矿立井冻结和立井井筒支护技术研究工作的能力。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仅限于技术服务费)不低于50万元煤矿立井冻结技术研究和立井井筒支护技术研究合同业绩各1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a)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b)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至少有一项冻结或井筒支护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需提供业绩证明)。
(3)需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应为企业缴纳的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研发团队人员在10人以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5人(含)以上(提供有效职称证书);具有中级职称3人(含)以上(提供有效职称证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应为企业缴纳的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5、财务要求:近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近年(2020年至今)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联合体招标: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质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9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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