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额尔古纳市恩和、太平电视转播发射塔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15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额尔古纳市恩和、太平电视转播发射塔建设工程 第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9715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715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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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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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额尔古纳市恩和、太平电视转播发射塔建设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7159.00 |
397159.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额尔古纳市恩和、太平电视转播发射塔建设工程 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①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③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 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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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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