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定位仪等一批采购项目(带量)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定位仪等一批采购项目(带量)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采气二厂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采气二厂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80.2430万元(含13%增值税),具体购置计划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实施或交货地点: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3交货期:以合同或订单确定的日期为准。
2.4招标结果有效期:中标结果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本项目标的物优先执行技术要求相关标准,无技术要求的执行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
(若制造商与同品牌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否决该品牌代理商的投标;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投标,若投标品牌不唯一时,否决其投标;同一品牌多家代理商参与投标的,能够出具同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有效,否则否决该品牌所有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机构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④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9月02日购买
4.2招标文件各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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