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祁门县梅城大厦(小微创业中心)建设工程EPCO项目一期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
二、招标人:安徽建工集团祁门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黄山市祁门县,毗邻G237国道和S226省道,交通便利,便于客人出行,距离火车站(1500m)和县中心位置近,便捷性高。基地占地7132.25平方米,约10.7亩,基地毗邻G237国道(牯牛降大道)与S226省道(文峰南路),交通便捷。周边绿地林地资源丰富,景观优美,环境安静,有利于打造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建设内容为商业,酒店,多功能厅,服务配套用房,地下建筑及道路广场、绿化工程、以及水电、给排水、路网等其他室外配套工程。招标人有权对清单中中标人未施工部分予以扣除,且清单中各项内容由招标人决定是否施工,中标人不得拒绝。采购范围:本次招标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预估金额:78.72万元(含9%税),具体以控制价(若有)为准。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证书类要求:a、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和《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登记备案证》。b、生产与安装现场人员具有以往类似工程经验,及相应的施工能力。C、能妥善处理甲方项目所在地的人防关系及市场准入条件。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5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人防施工业绩,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细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需提供合同及工程量清单证明金额及施工内容,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合同需附不低于业绩合同规模金额80%的发票或银行转帐记录需附汇总表(汇总表中要体现转账时间、单项转账金额及转账合计金额)
4、其它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附安全C证),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法人并承诺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处以每人次50000元的违约金。经招标人通知后,须在5日内恢复为原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拒绝整改,招标人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②本工程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主,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每天罚款2万元/天。开工前由在建项目部下发开工指令,完工后由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开具完工指令。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针对该项目人防专业工程的质量、安全及进度的承诺,承诺书需公司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的承诺需要作为附件上传,视为响应招标文件。成品保护费用自行考虑,施工时应考虑其他已完成工种的成品保护及自身完成后的成品保护。
5、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开招标使用)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日17:00自行报名,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不退)。
二、招标人:安徽建工集团祁门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黄山市祁门县,毗邻G237国道和S226省道,交通便利,便于客人出行,距离火车站(1500m)和县中心位置近,便捷性高。基地占地7132.25平方米,约10.7亩,基地毗邻G237国道(牯牛降大道)与S226省道(文峰南路),交通便捷。周边绿地林地资源丰富,景观优美,环境安静,有利于打造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建设内容为商业,酒店,多功能厅,服务配套用房,地下建筑及道路广场、绿化工程、以及水电、给排水、路网等其他室外配套工程。招标人有权对清单中中标人未施工部分予以扣除,且清单中各项内容由招标人决定是否施工,中标人不得拒绝。采购范围:本次招标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预估金额:78.72万元(含9%税),具体以控制价(若有)为准。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证书类要求:a、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和《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登记备案证》。b、生产与安装现场人员具有以往类似工程经验,及相应的施工能力。C、能妥善处理甲方项目所在地的人防关系及市场准入条件。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5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人防施工业绩,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细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需提供合同及工程量清单证明金额及施工内容,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合同需附不低于业绩合同规模金额80%的发票或银行转帐记录需附汇总表(汇总表中要体现转账时间、单项转账金额及转账合计金额)
4、其它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附安全C证),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法人并承诺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处以每人次50000元的违约金。经招标人通知后,须在5日内恢复为原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拒绝整改,招标人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②本工程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主,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每天罚款2万元/天。开工前由在建项目部下发开工指令,完工后由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开具完工指令。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针对该项目人防专业工程的质量、安全及进度的承诺,承诺书需公司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的承诺需要作为附件上传,视为响应招标文件。成品保护费用自行考虑,施工时应考虑其他已完成工种的成品保护及自身完成后的成品保护。
5、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开招标使用)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日17:00自行报名,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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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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