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补贴对象、项目 奖励补贴对象包括:兴发〔2019〕32号、兴委办发〔2015〕84号、兴人才〔2021〕6号、兴政办发〔2013〕69号、兴人社发〔2016〕182号、兴人才办〔2018〕9号等文件中规定,经确认可享受奖励补贴的人才。 主要包括:1.非参公事业单位引进,符合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2.企业在2021年6月15日前引进的,符合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重点高校本科生等。(本政策中企业是指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经济实体,不含金融、通讯、烟草、电力、盐业等行业企业;企业在2021年6月15日后引进的人才按兴人才〔2021〕3号文件申请生活租房补贴)。 此次申请奖励补贴项目包括:生活补贴、安家补贴两个项目。 符合享受生活补贴的人才须于工作满一年之日起2###市人社部门提交首次申请材料,并在每年9月份集中申请期内申报,逾期不予办理。 二、奖励补贴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单位对照政策文件,分别填写###市2024年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申报表》(每人1份,见附件1)、###市2024年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上报。具体材料申报如下: (一)###市2024年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申报汇总表》。今年新增首次申报单位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再次申请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发放的单位需附:2023年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发放凭证。 (二)###市2024年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申报表》附材料(每人1份):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同面复印); 2.最高学历和学位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首次申请必须提供原件,再次申请时不需再提供原件); ****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从“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系统中打印,带二维码,可扫描验证,社保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2024年8月;同一单位如多人申请,分别打印月账户信息) (相关表格可登****网>部门公告或兴化人社微信公众号,查阅并下载) (三)为保障人才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2024年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直接发放至人才个人银行卡中,各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卡信息必须真实****网点明细到具体支行,保证补贴资金能正常拨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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