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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工程检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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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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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扬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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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概况 |
工程检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0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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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
服务内容包含:工程检测服务。(招标人认为其他应该单独检测的服务项目除外,桩基检测、管道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另行招标,不在此次招标服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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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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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各供应商按照《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进行费率报价,响应费率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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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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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 3、具备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4、具备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 5、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类);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经投标人任命且具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 7、企业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自拟)。 8、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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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投标方式 |
报名时间:2024年 8月 26 日-2024年 9月 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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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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