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现场集装箱板房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其他资金(银行贷款)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现场集装箱板房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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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预估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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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集装箱板房 |
56 |
个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订单发出后20日内,具体以采购订单约定的期限为准 |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所在地或指定地点 |
800.00 |
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框架执行期:自合同生效之日后24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要求:不做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集装箱板房制造业绩。
注:①单项合同指单个合同或单个框架协议。②单项合同金额是指框架协议合同订单金额之和或单个合同金额。③需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及协议项下订单扫描件,扫描件中须包括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供货范围、金额等相关信息,扫描件不清晰或不提供扫描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查询投标人公司名称并提交查询截图。(评审时现场查验核实)。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经营状态良好,能为本项目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②两年内(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在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采购过程中不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③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投标人拒绝配合,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④无清算、破产,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8日23时55分00秒至2024年8月13日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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