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皋兰县三川口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智慧工地信息化集成及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最高限价:11.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分包,采购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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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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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网络硬盘录像机,显示设备智能球型摄像机,快球支架,网络摄像机,摄像机支架,电源适配器,8T硬盘,24口工业交换机,超六类网线,电源线,钢管,监控立杆,监控立杆基础浇筑,标准机柜,辅材,16台摄像机接入,集成费、电子围栏、线双防区脉冲主机、主机防水箱 ,高压避雷器(含支架) 高压绝缘线,旋转警灯 (含专用支架),铝合金终端杆 ,终端杆配件包,铝合金承力杆 ,承力杆配件包,专用合金导线2.0,警示牌,网络报警主机等设备集成及服务。 |
11.00 |
详细参数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外地供应商以公司注册地信用查询为准)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方式为全部预留,中小企业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不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视为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在政府采购领域加大对节能环保产品的支持力度,鼓励采购人对符合政府采购项目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并获得相关证书的小微企业供应商,在原价格评审优惠的基础上给予3%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送达中标货物时,货物包装须执行以上标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2日(节假日除外),09:00至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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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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