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8S[2024]1430号-002 项目名称:2024年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牛、羊肉、大肉、禽类、奶制品、水产品、蔬菜)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牛、羊肉、大肉、禽类、奶制品、水产品、蔬菜)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牛、羊肉、大肉、禽类、奶制品、水产品、蔬菜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8月-12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生产商(提供固定的生产场所的相关资料),经销商(应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3)投标方必须具备所投项目的相关资质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配送人员的《健康证》等;(4)投标方应满足为某单位配送投标物资所需的配送能力(应提供具备夏季运输、配送副食品的保鲜冷藏车和箱式货车、人员的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以及与配送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信息。)(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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