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重庆分行员工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包3),招标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为全体员工进行节日、生日慰问品及活动慰问品采购。
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已完成对包1和包2的招标,本次仅对包3进行招标,如招标文件中有关于包1和包2相关内容,请忽略。
包3:活动慰问品,工会可以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全年预计64万元,以实际采购金额进行结算。
2.2招标范围:包3:活动慰问品,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为全体员工活动慰问品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票、公园年票等)。
2.3供货方式:包3:工会组织购买,员工在一定期限内消费完毕。
2.4服务期限:2年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对应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上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承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
1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人无论任何时候均有权核实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核定后可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及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复印件的原件备查,如未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8月 28 日至 2024年 9 月 3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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