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且基础资料完整5日内提供成果文件(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工程概括:
主要建设内容为:客运站(包含候车大厅、办公楼及安全列检线)、商业综合体、物流分拣中心,例检中心、仓储中心,汽车维修保养中心、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
四、服务内容:
台安县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勘察服务涉及的所有勘察内容。
1、勘察依据及技术规范
(1)本项目的勘察依据及技术规范必须符合现行法律及行业规范要求。
(2)本工程的勘察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建设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勘察方面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建设部、辽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筑勘察、市政勘察方面的文件、规定及卫生行业的勘察标准、规范、办法。中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勘察、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或代表人的同意。
2、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自行现场踏勘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总说明
1)总体说明
(1)勘察依据
(2)方案总体构思
勘察方案总体构思符合规范要求
(二)、勘察说明
(1)使用功能、交通组织、环境说明;
(2)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说明主要技术、性能及造价估算;
(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各专业勘察简要说明。
(三)、具体勘察标准以相关行业规定为准。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付至合同金额30%,成果文件完成后付至合同金额90%,成果文件通过上级行政部门审核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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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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