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河北区中山北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策划方案编制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资金249.5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更新范围总占地约17.2公顷,预计更新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项目内容:完成本项目体检评估、公服设施核查、完整社区补短行动方案、更新策划方案编制、资金测算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细分导则调整、历史资源调查论证、海绵城市建设方案编制等内容,出具策划方案、实施方案、细分导则调整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成果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区中山北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策划方案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北区中山北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策划方案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由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暂不对城乡编制资质有效期作出要求,均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3.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6日08 时30分到2024年09月02日 16 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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