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芜湖市竹港泵站工程已由安徽省水利厅以皖水规计函〔2022〕38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工程总承包中标单位)为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竹港泵站站址位于竹港河与青安江交汇口以北约190m,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Ⅱ等,设计排涝流量53m³/s,装设5台同步电动机,额定功率1300kW,额定电压10kV。本站电气主接线采用两路10kV直配供电方式,带5台机运行,10kV机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两路10kV电源进线采用电缆进线,进线处设断路器。
2.2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图纸,货物清单、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芜湖市竹港泵站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标。
2.4招标编号:A3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企业库内(计算机监控系统集成商)成员。
(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为退休人员,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为退休人员,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5)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注: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均指:已完成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中型及以上泵站或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集成的项目(合同内容仅包含计算机监控系统和视频监视系统等)。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①供货合同(合同中须附合同甲方盖章的供货清单,否则业绩不予认可)②合同甲方出具的供货完成的证明材料或用户运行良好的反馈意见(①和②必须同时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前述资料不能体现“类似项目业绩”具体要求的,则需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
6.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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