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姜庄湖220kV变电站工程
物资类别:电动门及栏杆工程材料
二、招标物资及具体要求
1、招标内容:姜庄湖220kV变电站工程电动门及栏杆工程材料采购。
2、质量要求:
2.1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如有变动的,以供货时现行的最新国家标准为准。
2.2不得低于国家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关于该货物的相关强制性标准。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如甲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有特殊规定时,必须同时满足相关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有合格证、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或质量证明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文件。
2.3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当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较高者为准。乙方需要提供产品化验单、出厂合格证以及甲方验收需要的一切质检资料。
2.4中标单位不仅负责材料供应,还需要负责预制围墙的施工,且中标单位须参加供应材料的现场复核。
3、交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南侧,鼎成西路东侧。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10天通知中标单位。
5、付款时间及方式:1.完活后付至70%(预计付款日期为2024年09月20日)。2.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100%(预计付款日期2024年10月20日)。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6、报价要求: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施工现场,并负责挂钩卸车,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费用(2)甲方每次付款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都应向甲方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含质保金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为13%的合规增值税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应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
7、报价模式:固定单价
7、厂家要求:无。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四、参与投标人
须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入围《集采供应商名录》;
2、投标人为对应材料供应商;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本次集采材料供应范围;如须中标单位施工的,则需具有相关施工资质。;
4、经销商的企业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有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11时。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8日1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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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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