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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宝塔区税务局综合办公楼物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宝塔区税务局综合办公楼物业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客户服务、工程设施设备维护、环境保洁、绿化养护、会议服务、协防服务、特约服务等。2、餐饮服务包括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包括双休、节假日加班值班)、会议培训及来客招待就餐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2)提供2020年至今类似业绩1份,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3) 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 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5) 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或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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