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清洁能源公司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南方地区)建筑类材料采购专有化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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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内容 |
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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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能源公司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南方地区)建筑类材料采购专有化协议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预计发标时间2024年9月。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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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1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 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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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A、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合同签署时间)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建筑类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采购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B、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C、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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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按照交货批次付款。卖方将订单内全部货物完成配送并经买方执行方验收合格后,向买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买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订单价款。如果买方对卖方提交的该等发票和相关支持文件全部或部分有异议,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修改并重新开具发票,该等情况下,付款期限自动顺延。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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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期 |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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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 |
投标人承诺满足技术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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