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4,000.00元
采购包1(1):
采购包预算金额:84,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84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 | 牙科电动马达微动力系统 | 2(台) | 否 | 1、供水方式:双供水方式可切换(生理盐水+蒸馏水) 2、马达管线可拆卸高温消毒,可外接生理盐水? 3、操作温升<8℃,具有内循环冷却系统,具备故障自诊断功能 4、可用于种植牙、无菌拔牙、去骨增隙、电马达功能 5、采用无级变速脚踏控制 6、可通过触屏控制主,子菜单程序 | 84,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公告中“简要需求或要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采购包2(2):
采购包预算金额:5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9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5,9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2-1 | 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 | 口内光学扫描仪 | 1(台) | 否 | 1.具备口内拍摄高清照片功能,印模仪无需定期校准 2.内置数字化比色系统,通过鼠标点击即可显示牙齿局部颜色信息,生成比色报告 3.具备低、中、高数据分辨率优化模式 | 188,000.00 | 工业 |
| 2-2 | 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 | 口内光学扫描仪 | 1(台) | 否 | 1.采用无线数据传输,传输方式至少包含WI-FI、5GHz、802.11ac等 2.具有扫描头防雾功能 3.扫描精度≤6微米 4.扫描深度≥2+16mm 5. 文件输出格式:至少具备STL、PLY、DICOM、CSZX格式 6.支持手势运动控制,可切换上颌、下颌、咬合以及缩放、旋转数据 7. 支持齿色匹配功能,至少内置VITA Classical(19色号)和VITA 3D-MASTER (29色号)。并自动生成具备三个梯度色号的齿色报告 8. 扫描仪精度无需定期校准 | 258,000.00 | 工业 |
| 2-3 | A02322400-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超声骨刀 | 1(台) | 否 | 1.导出的输出声功率:200-490mW 2.脚踏防水等级:IPX8 3.手柄:接插式手柄(带光) 4.配置多功能脚踏,可灵活控制模式、功率和水量等功能 5.电源电压:100V-240V? 50Hz | 48,000.00 | 工业 |
| 2-4 | 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 | 全可调颌架系统 | 2(套) | 否 | 1.颌架高度:126或116mm 2.Bonwill三角:110mm,25° 3.切导针高度:-5到10mm(百分切导针) 4.切导针精度:≤0.01mm 5.支撑角度:50°(可三方向放置) 6.中央锁:一键锁止 | 96,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公告中“简要需求或要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2: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采购包2: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23 至 2024-08-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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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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