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乡市凤泉区火电排排涝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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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凤泉区火电排排涝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火电排排涝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设计

二、项目内容:新乡市凤泉区火电排排涝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三、项目预算金额:290000.00元。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五、服务期限:3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提交成果。

六、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八、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供应商发展,支持监狱供应商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即可;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打印页均可),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网页截图);

(5)信誉要求:

①市场主体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②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③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自本项目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九、投标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8月26日—2024年08月30日 8:30~11:30,14:3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领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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