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R
项目名称:和田育新商贸有限公司-厂房电气消防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7306.53元
最高限价:667306.53元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对和田育新商贸有限公司1#~4#车间、入口处三间库房、1#及2#中间车间、2#及3#中间车间、3#及4#中间车间、洗衣房及2#车间侧面进行电气消防改造,新建室外弱电埋管5183.5m及配套检查井24等工程。(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4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
(2)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1项≥3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提供2021年8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章)的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书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月资信证明);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30万元及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指2024年6月、7月、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情况提供);
(9)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10)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领取时间: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16:00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9月13日11:00(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XJHR
项目名称:和田育新商贸有限公司-厂房电气消防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7306.53元
最高限价:667306.53元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对和田育新商贸有限公司1#~4#车间、入口处三间库房、1#及2#中间车间、2#及3#中间车间、3#及4#中间车间、洗衣房及2#车间侧面进行电气消防改造,新建室外弱电埋管5183.5m及配套检查井24等工程。(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4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
(2)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1项≥3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提供2021年8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章)的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书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月资信证明);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30万元及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指2024年6月、7月、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情况提供);
(9)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10)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领取时间: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16:00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9月13日11: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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