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电动自行车号牌及配件制作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14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评标信息“诚信”和“投标人同类业绩”评分项更正为: 序号 评审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 2 专家评分 根据#****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财规〔2023〕3号)相关规定,如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存在因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财政部门罚款等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或者存在该办法第十一条所###市集中采购活动中的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且在公示期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100分。 (采购**通过“信用中国”、“中****网”、###市政****网###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投标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同类业绩 9 专家打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同类项目进行评审,在单项合同内容包含“数字化号牌成品”的基础上: 1.还包括“专用固封装置、安装支架、行驶证和登记证”中任意一种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2.还包括“专用固封装置、安装支架、行驶证和登记证”中任意两种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7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3.还包括“专用固封装置、安装支架、行驶证和登记证”中任意三种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 4.还包括“专用固封装置、安装支架、行驶证和登记证”中全部四种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4分,本小项最高得100分。 本项目评审,同一合同不重复计分,上述四小项可累计得分。 证明材料: 1.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内容页和盖章页)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具备即可得分。 (二)开、评标时间1.获取标书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27日13:30:00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3:30:003.开标时间:2024年8月27日13:30:004.开始评标时间:2024年8月27日14:30:00更正日期: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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