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4-59 2、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准地价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23,********元 最高限价:********.36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信财磋商采购******** 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36 ********.3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期限:90日历天********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政策要求,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提供2024年近期社保证明)4、其他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材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税收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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