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60.0(万元)
最高限价:360.0(万元)
采购需求:金泉湖畔小区(一期)项目 7 栋住宅楼及商业部分电梯工程 。其中 3#、5#、7#、8#楼为 18 层,建筑高度 54m;2#、6#楼为 17 层,建筑高度 53m;1#楼为 16 层,建筑高度 53m;S1#、S2#、S3#、S5#为 2 层商业,建筑高度 8.1m,以上各楼栋共包含电梯 18 部。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1.2提供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电梯)B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B级(含B级)以上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B级(含B级)以上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24至2024-09-13,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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