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15,7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工4楼实验室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工4楼实验室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内容格式自拟)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时段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1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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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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