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背景:兴安盟分公司消防报警系统共计8套,监控范围为盟公司综合楼1、2、3、4号;乌兰浩特市分公司办公楼及外租门市楼;盟公司物资仓库;突泉县分公司综合楼;科尔沁右翼前旗分公司综合楼;阿尔山市分公司综合楼及油机房;扎赉特旗分公司综合楼及油机房餐厅;盟公司及乌兰浩特分公司灭火器检测。
1.2 采购内容:消防报警系统维修保养,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采购预算:220000.00元(不含税)。
1.4 采购模式:项目式采购。
1.5 资金来源:成本费用类。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选人数量为1名。
1.8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9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考核及采购人的要求。
1.10 服务地点:兴安盟。
1.11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98000.0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前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2.2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或近6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等。
2.3应答人须提供签署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的同类项目(消防系统维保项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份数不少于1份。
注:应答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有效业绩,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4应答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审核。
2.5人员要求:
应答人需至少有两名服务人员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
注:提供上述人员名单、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证书扫描件、2023年7月1日之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体现公司名称及人员身份信息且具有社会保障管理相关部门盖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8应答人须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及《合规经营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9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及内蒙古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在禁入期内取消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3日18:00至2024年08月28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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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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