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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4万元,其中A包: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60万元;B包:加宽式无菌层流床+等离子消毒机17万元;C包:神经介入手术训练器6万元;D包:神经外科手术训练套装6万元;E包:心脏六分钟步行试验设备15万元;F包:针镜手术系统20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标包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2台 详见招标文件 60
B 加宽式无菌层流床+等离子消毒机 1套 详见招标文件 17
C 神经介入手术训练器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6
D 神经外科手术训练套装 1套 详见招标文件 6
E 心脏六分钟步行试验设备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15
F 针镜手术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 20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B、E、F包:本标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仅供应商为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仅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如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合二为一的,可不用提供附表;且具备相应供货能力。
C、D包:本标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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