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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承销商库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3 收藏项目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承销商库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承销商库招标项目已经获得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拟对2024年中期票据承销商库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本次招标确定15家承销商库成员,其中一标段券商类机构5家,二标段银行类机构10家。在库中选取承销商协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承销商库项目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中期票据主管机关批文有效期结束止。

2.4服务范围:入库承销商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及发行中期票据过程涉及的相关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政策环境分析、宏观市场分析及发行中期票据的可行性分析,分析判断近期利率走势和市场发行时机。根据市场情况、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和实际需要,开展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券存续期督导服务等相关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3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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