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黄南州分公司同仁市矿产信息化监控项目(项目编号:ZJ)。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预估金额237000元(含税),其中设备价为215000元;安装调试服务费为22000元;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为青海铁塔同仁市分公司自然资源局管辖的两个矿区投资建设11处监控点位并接入铁塔视联平台,提供24小时监管服务。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数量为1人,中选份额100%。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237000元,其中设备类含税最高限价为215000元;安装调试服务含税最高限价为22000元。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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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含税单价(元) |
数量/单位 |
含税单项总价(元)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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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阳能板、蓄电池、地埋箱 |
4011.00 |
11/套 |
44121.0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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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控制器(含逆变器、太阳能板支架) |
4056.00 |
11/个 |
44616.0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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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集成配电箱 |
620.50 |
11/个 |
6825.0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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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20V电力线路 |
394.00 |
11/处 |
4334.0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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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监控杆(含基础、预埋件) |
6609.00 |
11/座 |
72699.0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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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可见光球机 |
3855.00 |
11/个 |
42405.0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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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装调试服务 |
2000.00 |
11/个 |
22000.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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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含税总价/元 |
237000.0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货物(服务)。
2.2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
2.3实施地点:同仁市(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2.4质保期限:自验收交付起1年。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为止。
2.6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依法设立: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承诺能够根据比选人的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资质要求:
参选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参选人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在2020年11月30日后获取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资质三级及以上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4.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4人员要求:
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一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队伍中须有相应的特种施工作业证件人员并提供相应资格证书(至少配备1名高处作业人员);
(3)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队伍中须有相应的特种施工作业证件人员并提供相应资格证书(至少配备1名电力作业人员);
(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以及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2024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至少提供1份。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5万元若为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订单(或发票或结算依据)。提供框架合同/协议+订单的以订单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协议+结算单或发票的,以框架合同/协议签署时间为准;若为签署合同的,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6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7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8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9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0联合体: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1代理商: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应答,参选人如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未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应答。同一制造商的产品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3.12其他要求: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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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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