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沛县杨屯镇洪福湿地生态综合治理EPC工程生态驳岸护桩及4m栈道桩基工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空心方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采购已经由备案。招标人为安徽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沛县杨屯镇洪福湿地生态综合治理EPC工程生态驳岸护桩及4m栈道桩基工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空心方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杨屯镇孔庄村 2.工程规模:生态驳岸及4米栈道工程:生态驳岸护桩及抛石;4m栈道桩基础及上部预制结构、铺装、栏杆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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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近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合法生产经营,如违法生产经营,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获得生产厂商投标(销售)授权或提供与厂家签订的销售(代理)协议等资料,证明其有能力满足供货要求,保证货物质量和供货能力满足合同要求;对同一个品牌、规格型号的物资材料,如果材料制造厂家和其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的,经销商的投标无效。 7.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8.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 9.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于密封袋内;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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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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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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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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