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LZ
2.项目名称:梅河口东北不夜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东北不夜城建设工程结算审核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67万元
5.采购内容:2021-2024年(4年)东北不夜城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监理等项目结算审核。
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天。
7.服务地点:梅河口东北不夜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长春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新财采中小〔2021〕1号文件)》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须组建稳定和专业齐全的团队服务于本项目,该团队由项目负责人、专业编审人员组成,要求最少配备5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团队其他成员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团队人员须全部履职到位,由项目负责人带领全部团队人员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提供单位社保证明,不接受临时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人证合一,评审人员与成果文件签字人须为同一人,团队成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如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派出人员与投标文件拟派团队人员不一致、人证不符、无单位社保证明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直接与其解除合同。
3.3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投标供应商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采购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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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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