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餐厨收运垃圾桶采购项目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餐厨收运垃圾桶采购项目谈判采购
2.2采购编号:M41
2.3项目概况:建设50t/d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10t/d地沟油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压榨脱水+协同焚烧”;
2.4项目地点: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乡107国道东雷鸣工业园2号院
3.采购范围
3.1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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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 |
数量(个) |
要求 |
适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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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 |
120 L |
900 |
正面喷涂:厨余垃圾图文组合标志及禁止移动文字;背面喷涂:城发环境LOGO+城发环境标识,及垃圾桶编号(_厨余-120-001~200)。 |
符合CJ/T 280-2020《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要求;图文组合标志符合GB/T19095-2019《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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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 |
60L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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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备件 |
120L |
200 |
包括轮子和杆 |
注:价格包含税率为13%的增值税,运费、保险费、培训费以及伴随的相关费用,合同结算以最终实际发货量为结算依据,单价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乙方供货数量以实际签收数量为准,以签收验收单的形式确认。乙方应充分考虑合同期限内原材料购置成本及价格波动因素,签约单价不予调整的风险。
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于报名截止前将投标产品送到: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乡107国道东雷鸣工业园2号院。(以签收时间为准)注:样品逾期送到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再接收,同时视为无效投标。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4.2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为准)。
4.3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
4.5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6满足现场的技术、质量和供货期的要求(自行承诺)。
5.采购文件的获取、电子注册与报名
5.1满足本谈判公告第4条款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至2024年9月2日上午9: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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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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