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因长沙市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拓展需要,亟需采购皮卡车两辆,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最高限价:本项目总价上限值为340000元(含税),供应商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总价上限值,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后十五日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5、质保要求:质保期为10万公里或36个月,以先到为准。中标方负责首次保养的全部材料和其他费用。
二、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1.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扫描件;
注: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
1.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1.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为车辆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
注:以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需提供资格证明资料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
三、谈判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7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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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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