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10
项目名称:餐厨垃圾处理及食堂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0024-00030602
预算金额(元): 1561200元(国库资金:15612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餐厨垃圾处理及食堂配套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61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采购餐厨垃圾处理及食堂配套设备一批,具体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投标人须具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颁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事项决定告知书;
5)投标人须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6)投标单位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