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1,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11,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11,4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宝鸡市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11,400.00 | 811,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5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据或社会保险缴存凭据,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8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不含磋商截止当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0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不含磋商截止当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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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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