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怀化某部公用交流充电站建设运营项目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编号:2024JJDCCE-F3001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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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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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怀化某部公用交流充电站建设运营项目 |
怀化某部公用交流充电站建设运营项目 |
怀化某部公用交流充电站建设运营项目 |
交流充电桩6台及运营平台1套 |
充电电费按相关规定收取,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0.5元/度 |
充电电费按相关规定收取,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0.5元/度 |
否 |
否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她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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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