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现场调剖、调驱类产品原材料采购,招标人为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全部由招标人出资,项目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采油用聚合物氯盐类多功能复合凝胶吸附剂、采油用聚合物氯盐类多功能复合凝胶控制剂、采油用聚合物氯盐类多功能复合凝胶稳定剂、采油用聚合物氯盐类多功能复合凝胶转向剂,为大港油田高含水期调驱所需的化工产品。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采油用涂层凝胶调驱剂聚合物氯盐类原材料主材,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估算金额210万元。
2.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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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原材料名称 |
单位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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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油用聚合物氯盐类多功能复合凝胶吸附剂 |
吨 |
828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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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油用聚合物氯盐类多功能复合凝胶控制剂 |
吨 |
218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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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油用聚合物氯盐类多功能复合凝胶稳定剂 |
吨 |
425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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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采油用聚合物氯盐类多功能复合凝胶转向剂 |
吨 |
2050元/吨 |
含13%增值税、含包装、运费、装卸费、过路过桥费、过磅费等费用,送到招标人要求送达的地点的落地入库价
2.5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请登录)
2.6 价格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遇招标方发生政策改革等情形需终止合同,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招标人需提前1个月通知中标人)。
2.7 技术要求:
聚合物氯盐类复合涂层凝胶吸附剂的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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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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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
白色及淡黄色至棕色颗粒结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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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0.1%水溶液) |
8.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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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5%水溶液,25℃),g/cm3 |
1.000~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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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不溶物,%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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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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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
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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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0.1%水溶液) |
6.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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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5%水溶液,25℃),g/cm3 |
1.000~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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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不溶物,%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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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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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
固体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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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 |
软化点, ℃ |
7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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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温 |
软化点, ℃ |
10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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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 |
软化点, ℃ |
13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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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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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
粉状固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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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率(粒径≤0.85mm)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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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
≤15 |
2.8 样品检测:投标人在中标后需送样品到招标人单位。样品送交不少于1000g,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测,需按照“技术要求”中的技术指标标准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接收样品联系人:刘颖 联系方式:13132032612。
2.9 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2个月。
2.10质量要求:产品需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如果产品检测不符合约定的检测标准,中标方应负责在两日之内全部更换,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全部承担,更换后验收仍不合格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且产品指标满足技术要求。
(2)所有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接受先货后款供货方式(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2.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及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及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信息汇总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① 若0<投标人累计失信分<8分,将投标人失信分折算为失信扣分折算为失信加价,对投标人报价进行加价,计入评标价格。计算公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②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③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 22 日至2024年08月 27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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