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龙游县第十一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项目修缮设计-大街乡贺田村沈家自然村民居修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龙游县大街乡贺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大街乡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采用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发包。
2、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大街乡贺田村
⑵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⑶工程内容:民居古建外墙夯土墙修建、木构件,小青瓦屋面修缮,室内外安装工程及配套室外附属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⑷工程预算:236916元(其中暂列金6000元),下浮区间值8%-14%(含8%、14%)
⑸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保护从业人员上岗证的,且无在建工程;
3.3承包意向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承包申请。
4、截止时间及发包会议时间:2024年8月28日1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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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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