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上饶市天弘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后厨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饶市天弘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后厨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2、项目编号:(请登录)3、项目类别:服务类4、招标人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75万元(预算金额不作为本项目最高结算上限价,结算总价以年度供应总价为准,据实结算)6、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7、服务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本项目实施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若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以上资格要求除告知项外,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允许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9-12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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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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