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2024年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具体详见货物清单。
1.2 供货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
1.3 供货期:(1)60日历天、(2)分批次送货;承包人需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分批次按时供货;如中标人未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准确或逾期供货,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违约处罚。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货物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验收量的60%,余款待质保期(一年)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2024年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具体详见货物清单。
1.7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2.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2.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2.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2.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2.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3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3日09:00至2024年08月30日18:00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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