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4年律师库入围服务项目。
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律师库,为招标人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项目性质:服务。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5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1.6总体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总规模为1400万元人民币(含税),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
标包 |
主要服务区域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预算(万元) |
|
标包一 |
银川市 |
10 |
810 |
|
标包二 |
吴忠市 |
4 |
190 |
|
标包三 |
石嘴山市 |
2 |
170 |
|
标包四 |
中卫市 |
4 |
120 |
|
标包五 |
固原市 |
4 |
110 |
上述5个标包,允许同一律所兼投兼中5个标包,总所和其分所、同一总所的不同分所均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接受分所投标。
2.2发票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中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人员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从业经验不少于五年的律师作为总对接人。须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含最近一次年检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律师执业证所记载执业证号反映的首次被批准律师执业年度为准。
2.4投标人及其拟委派的律师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无执业违法违纪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6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总所与其分所或同一总所的多个分所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后分包、转包。
2.9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严禁已被总公司要求停止合作的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
2.10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2日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8月27日17:3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