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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心路小学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8-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新###路小学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RZB2024-0820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70元,最高限价:********.70元。
4、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本次改造范围包含教学楼窗户、地面、栏杆、屋面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工期:40日历天
(4) 质量:合格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供应商须提供“****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7、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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