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4-61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2024年航空港实验区芦家村高标准厂房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82,********元 最高限价:********.05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郑港财采磋商********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2024年航空港实验区芦家村高标准厂房项目 ********.05 ********.05 是 ********.0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2024年航空港实验区芦家村高标准厂房项目,新建两层标准化钢结构厂房,总高********米,用地面积共********平方米,厂房使用面积两层********平方米。********、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工期:60 日历天;********、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采购人或采购**将通过“****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启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或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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