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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2024年山西移动太原分公司电影贴片媒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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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采购内容: 采购太原市内核心商圈电影映前15-30秒贴片广告;覆盖市区核心商圈影院;在节假日高峰期投放广告。 1、投放区域:太原市区核心商圈; 2、规格要求:单影院坐位数不低于800-1200个,15-30秒/次/场,广告投放位置位于片前一分钟之内。 3、投放要求:合同期内,可随时免费更替发布画面;根据太原移动公司实际投放需求,进行点位选择和广告投放。 4、服务内容:合同期内负责所有画面的设计、制作及发布工作,并根据太原移动投放需求发布。包含审批、备案、保险、设计、制作、维护等全部事宜。维护响应在3小时之内。上刊期间画面需保证仅为我公司宣传内容,不允许出现与我公司无关内容。 5、报价方式 **元/4周/影院(15秒) **元/4周/影院(30秒) 注:影院报价规则为每4周为一个报价单位。 1.2本项目标包划分、采购预算及中标人数量见下表。
1.3拟签署合同类型:框架合同。合同金额签署方式:以采购预估金额签署。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未达到合同上限且新的采购结果未下达,本项目合同可延期一年,且仅可延期一次。如发生以下情况,合同自动终止: 1)延续期内,合同执行达到上限,本合同自动终止。 2)延续期内,新的采购结果下达,本合同自动终止。 1.5付款方式:每三个月付一次款,按照实际投放及考核情况付款。 1.6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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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应答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应答/中选资格的;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移动禁止合作期内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需提供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应答供应商须为媒体所有者或具有媒体授权广告代理资格,媒体所有者需出具所有权的相关证明,广告代理商除提供所有权的相关证明,还需提供媒体授权证明文件,授权时间能够覆盖完整合同期,如不能覆盖完整合同期,需提供可在完整合同期内获得有效授权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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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比选文件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2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7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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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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