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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联2024年集中采购预包装甜品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2 收藏项目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联2024年集中采购预包装甜品项目【重新招标】。

1.2 项目编号:CZ2。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提供 预包装甜品 ,项目预算为 1600万元/2年 ,现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货物。

配送地区

中标供应商

采购预算(含税)

合同年限

广州、深圳、珠海、揭阳、长沙、海口、三亚、贵阳、武汉、沈阳、黑龙江、大庆、郑州、大连、长春、北京(大兴机场)、新疆

1家

人民币1600万元

2年

1.5.1具体招标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单位参考规格

产品/收货标准

送货/产品外包装要求

单位限价(元)

1

银耳类汤羹

杯/碗

100ml,产品高度不高于5cm

主要配料为银耳、辅料可根据需求搭配变更。

预包装产品,产品包装内置吸管或另配可降解吸管,外包装完好、干净、无异物、无破损、无异味、生产日期清晰明了(生产日期标签不可印在颜色较深部分)。

0.88

2

莲子类汤羹

杯/碗

100ml,产品高度不高于5cm

主要配料为莲子、辅料可根据需求搭配变更。

0.88

3

红豆类汤羹

杯/碗

100ml,产品高度不高于5cm

主要配料为红豆、辅料可根据需求搭配变更。

0.88

4

桂圆类汤羹

杯/碗

100ml,产品高度不高于5cm

主要配料为桂圆、辅料可根据需求搭配变更。

0.88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 ≤投标折扣率≤ 100%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最高单价限价*97.5%。投标人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详见1.5.1招标内容

送(发)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投标人交付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照数补齐, 招标人保留追究投标人迟延交货的责任。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业务订购单要求分批供货,收到订购单之日起5个日历天之内交货。若无法按时到货,需在收到采购订单后两小时内回复。(运输、搬运等费用和交货前货物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南联总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配送地址:

项次

单位名称

收货地址

1

广州总部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仓库

2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兴华路21号第一工业区工业大厦2楼

3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草堂生活B区豪苑航食厂

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广东省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揭阳潮汕机场云湖路与蝴蝶路交界处航空配餐楼

5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机场南航食品大楼仓库

6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南航基地海口航空食品厂原材料仓库

7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机场路1号

8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内,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9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南航食品厂配餐楼

10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十四号与五号路交汇

11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南航黑龙江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12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采供部

13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

1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大兴国际机场

15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机场南航综合楼

16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备注:独立法人单位自行与供应商签订和履行合同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授权有效期须覆盖投标响应截止之日起至合同期结束)、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或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以及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进口产品则无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经销商须提供授权证明材料及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投标人须提供 银耳类汤羹 近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如提供企标报告则需提供在投标人所在地备案的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扫描件。如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以上证明材料或报告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10 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1年7月1日(与业绩时间要求一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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