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哈密公司柴油年度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永宁煤化柴油储存罐较小,每次配送吨位≤8吨,参与投标即视为响应配送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送)、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市科兴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范围: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哈密公司柴油年度采购项目,明细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送货通知单3天内到货,运费由供货方承担。
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最终按含税单价进行结算,出卖人提供使用单位开具的验收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次月底前付清。(注:付款方式不得负偏离)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唯一授权);
2、投标货物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列出的检验检测规范;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强制性标准、本项目技术要求规定,提供投标货物必备的强制性认证证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参与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要求
1、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数量为年度估算数量,若中标,签订年度供应合同,单价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公布的挂牌市场最高零售价价按本次投标报价下浮比例计算的价格,以实际使用数量为结算依据。
2、技术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所供柴油为中石化、中石油正品柴油,并在送货时提供相应的出库单或发票扫描件等佐证材料。因柴油品质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
3、配送要求:投标单位所供柴油必须由中石油、中石化所属专用特种车辆配送;不得在配送中间掺配任何其它柴油,否则使用方有权拒绝验收、拒付货款。
4、确定中标人后,每次到货后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最近一次发布的柴油市场零售价为基础价格,按照成交的下浮比例计算单价后进行结算。
5、质量标准:执行GB19147-2016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我方有权无条件退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1日13时00分-2024年09月03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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