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二师五一新区、西山新区 10 千伏电力土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四期)已由 十二师发展改革委 以师发改发【2024】228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二师五一新区、西山新区 3.工程规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12004005240150001001 | 第十二师五一新区、西山新区10千伏电力土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四期)(一标段) |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试运行及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费用、建设期全部土地办理及费用、青苗补偿、各项验收、质保期保修服务,配合竣工结算审计等,达到交钥匙工程标准并按国网标准通过送电前的验收。 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 7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电力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22日 12时00分至 2024年08月28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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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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