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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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元) |
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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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韶关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实验室便携式近红外脑功能成像装置租赁项目 |
1项 |
¥700000元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赁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并在合同生效后3年内提供租赁服务。 |
(备注: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赁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并在合同生效后3年内提供租赁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可提供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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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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