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委托,就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所需的长庆抽油机维修用配件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人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2名的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承担标的额的70%,排名第二的承担标的额的30%。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
■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6年09月30日(定商定价)。
□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带量)。
2.3 交货日期:用户规定期限内。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陕西省延安市)。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技术标准:GB/T 29021-2023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游梁式抽油机》。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认证范围涵盖招标货物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截图)。
3.4信誉要求: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1日16:00:00至2024年08月2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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