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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住院生活助理(陪护)服务遴选项目洽谈邀请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 ###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住院生活助理(陪护)服务遴选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1.服务模式:由患者/家属自愿申请陪护服务模式,直接向陪护管理机构支付陪护费用。甲方对陪护管理机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陪护管理机构需向甲方开放系统数据全权限,院方可即时监管,生成报表等。 2.服务区域:本项目拟公开遴选确定两家陪护服务商分别服务9号楼和9号楼以外2个不同的住院区域。 9号楼住院病区,开放床位数为1215张,每月出院患者数约5135人;9号楼外住院病区,开放床位数1335张,每月出院患者数约6714人。 3.项目清单及上限价:详见附件2。 4.项目期限:三年。 5.付款进度和方式:服务商须于每季度次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季度陪护服务经营情况月报表,并按营业额的约定比例缴纳管理费到甲方账户,逾期缴纳则按每超一天向甲方缴纳该笔管理费的********%作为违约金。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商应建立陪护人员培训制度和考核机制,设置多渠道意见反馈通道,保证及时准确收到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的反馈意见。并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分析,持续改进。 2.服务商须在每个病区的护士站公示服务单价,患者及家属根据自身需求扫码下单并支付费用。 3.服务商岗位设置条件 服务商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管理员不少于3名分别进行项目管理,护工人数充足,满足医院需求,所需费用由服务商承担。项目经理应为专职,其它管理人员配置原则上不兼职陪护。(人员要求详见附件3) 4.场地安排及医院对服务商的日常管理要求 (1)医院仅提供办公窗口供服务商办公服务使用,具体地点由医院指定。 (2)医院有权对服务商的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管,提出合理性的指导意见,不参与服务商经营管理活动。 (3)医院有权要求服务商人员维护医院形象,遵守医院的各项规定,对于违反规定并经过批评教育不改正错误的人员,服务商必须按照医院要求将其解聘。 (4)医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服务范围、内容、工作流程、职责要求等作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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